交流培养项目

学院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境外经历项目,即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赴境外合作院校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一般为一学期/学年。参加项目的学生在境外高校学习期间,不被授予学位,境外所获学分将依据成绩单,依照我校规定进行学分转换。

除部分特殊项目外,参与本项目学生无需缴纳境外院校学费,仅需缴纳天津大学学费;境外高校交换学习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及机票费用、出境手续费等)自理。

本科学生根据境外高校提供的课程列表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并且必须提前将拟修课程方案与学分兑换计划报学院审批。经学院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用境外学校所选课程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并完成后续学分转换。研究生学分兑换办法,由研究生院与学院共同制定执行。

选派条件如下:

1)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生:

本科生:二、三年级;硕士生:申请交换学期为毕业学期的不建议申报。

2)学习成绩需满足申报院校的最低要求并确保按时毕业,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优先考虑。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需自筹赴境外相关费用。

5)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学校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6)学生不得以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交换项目。

境外交流项目信息由学校定期统一发布,感兴趣的学生可关注天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http://ico.tju.edu.cn/xwzx/xmxx/xsjwjl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