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第二十二届“春华杯”文学作品暨学术论文大赛 征稿启事(2号通知)

2023-11-04

天津大学第二十二届“春华杯”文学作品

暨学术论文大赛

征稿启事(2号通知)

(注:2号通知较1号通知增加了征文内容、投稿方式说明,调整了截稿时间)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我校学生从事文学创作及中国语言文学文化研究的热情,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和科研能力,特举办天津大学第二十二届“春华杯”文学作品暨学术论文大赛

一、主办单位

天津大学教务处

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中文系

天津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二、参赛对象

天津大学各年级各专业在读学生(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等,包括留学生)

三、征文赛道

天津大学第22届“春华杯”征文大赛征文作品分为文学创作组、学术论文组、专题征文组三个赛道,具体如下。

1.文学作品

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歌、剧本、报告文学等均可),题材自定,要求内容活泼、健康、积极向上。

2.学术论文

以中国语言、文学、文化为研究对象,要求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符合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格式可参考《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格式规范。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论文请在“专题征文赛道”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投稿。

3.专题征文

包括四个专题:

①书写中国之治 (包括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工业发展之路、中国基层治理、改革开放、创新创业故事等)

②热爱我求学的城市 (包括天津的发展历程、典型的人和事、民风民俗、社会风貌等)

③热爱我求学的校园(包括天大校史及著名历史人物)

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包含:妈祖文化、国学经典、古代人物等,只收论文与剧本;屈原研究,可以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学术论文)。

四、竞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用中文写作,并用实名投稿。

2.已获得过其他文学比赛奖项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3.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有关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参赛者需提交电子版稿件。电子版稿件需在首页注明学生所在学院(部)、系、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手机号、QQ号、微信号等)、参赛赛道;投稿电子邮件须在主题中注明参赛者姓名、学院、专业、班级;稿件使用doc格式(word文档),文件名为“学院+年级+姓名+《作品名》”。

5. 每位参赛者最多可同时提交三个赛道作品各1篇。

6. 稿件格式:使用A4纸版面,文章标题用黑体3号字居中,节标题用黑体4号字居中,正文用5号字。学术论文要有摘要(180-220字)、关键词(3-8个)、参考文献等。

五、稿件版权

1. 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出版权,及对内容细节错误(不当之处)或格式的修改权。

2. 参赛者对其作品的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

六、截稿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七、投稿方式

1.加“22届春华杯”微信,拉入“22届春华杯通知群”。

2.微信扫一扫白色小程序码,按要求填写征文信息,并上传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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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方法及时间安排

1. 由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中文系和天津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选派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奖项评选。

2. 作品评选将在2023年11-12月举行,2024年3-4月公布结果并进行表彰。

九、奖励方法

1. 三个赛道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名额根据参赛数量决定)。

2. 获奖名单将在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官网和公众号上公布。对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并赠送获奖作品集《春华:获奖作品选集》(十四)。

3. 所有获奖及其他联系信息均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短信等告知参赛者。


天津大学“春华杯”文学作品

暨学术论文大赛组委会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