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有这样的经历。王海实际上叫陈海。我担心自己写的小说会被他看到,就改叫王海了。毕竟在我的小说里他是个丑角。事实上我第一次去夜店也是他怂恿的。他家里没有我家有钱,顶多算是富有的中产,但陈海的父母对他管教很松。他高中暑假在美国上暑期学校,住在寄宿家庭里。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租来一辆大红的杜卡迪摩托车。他经常给我发来视频,不是在耍枪支就是在骑摩托。
虽然现在我觉得他更像一个小丑,但这不妨碍高中时我被他迷人的魅力所吸引。高中时女孩子都喜欢他,而我就十分笨拙,连跟女孩子说话都费劲,只敢在远处偷看。
因为我当时很有钱,我知道只要我放开了花钱,可以比陈海还要浪荡,还要放肆,但我还是内向的。我平时只读读书,写写诗歌。跟他去夜店已经是我干过最大胆的事情。陈海的故事还可以讲很多,他已经成为我的素材之一。当然,还是丑角为主。抱歉,陈海。
“父亲倒是常带我去参与饭局,想叫我见见世面。我现在觉得,夜店一类可以带给人短暂的满足,可欢愉过后,剩下的只有一地鸡毛了。假如我能预料到父亲会破产,一定会更用功些。这样,父亲在饭局上谈到我时也能更自豪。
我记得是在长椿街,父亲曾经有一家茶馆,茶馆二楼几个包间时用来请客吃饭的。父亲的很多应酬就在那里,我也得以见过各式各样的人。父亲会叫我摆餐具,摆凳子。平常在家里母亲也总是叫我收拾碗筷。和王海那样只知道张嘴吃饭的人不同,我父母对我有很多要求。
即便客人来了,我也闲不下来,父亲会叫我去楼下招呼那些来的老板。
父亲说一遍:‘叫王叔叔。’
我就跟着念:‘王叔叔好!’
父亲说:‘这是你李大爷。’
我就跟着说:‘李大爷好!’
这会儿不管是王叔叔还是李大爷就该拍着我的肩膀或脑袋,对我父亲说:‘哦这是你儿子,长的挺像你。’
这样的对话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了,即便是遇到以前认识的客人也时而发生。
对于这些“功成名就”的中年人,讨论各自的孩子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刚见面的寒暄也不外如是。‘你家的孩子上了什么学校?’ ‘哦!是那个学校,是985还是211啊?’
谈到我,即便对方的孩子去了很好的大学,父亲言语中依旧对我充满了自豪,他相信我的天分,但我想,更多的是对我的偏爱。尽管没能出国念书是家庭原因,但我一直认为,假如我多做出一些成绩,也许能拿到奖学金,那样我依旧可以去美国的好大学念书。
茶馆里请了两个师傅,分别做京菜和闽菜,有的客人想吃北方菜,京菜师傅就做一大桌。还想吃烤鸭的话,就提前烤一只鸭子,片成牡丹花,盖上盖子上桌。盖子里面大概是用某种木头熏出来的烟,盖子一开,就像一方蓬莱仙境,白茫茫中什么都看不到,但是白烟转眼就消散了,那焦红透亮的带皮鸭肉便浮现出来,这种并不高明的戏法总能使客人开心。
葱烧海参也是硬菜。其实这道菜原本是鲁菜,不过京菜本身就是从鲁菜衍生过来的,所以食材是辽参和章丘的大葱。师傅把干的海参泡在水里发的又肥又大,再将葱油和浓汤渡(师傅的术语)进海参里。南方的老板吃不惯的这样的浓郁,恰恰是我最爱吃的。
我记得自己还吃过九转大肠、芫爆肚丝一类的菜。
京菜中也有甜品。京菜师傅的三不沾就做是一绝,一团热气腾腾的黄色面团滑到盘子上,甜甜的,吃不腻。传说故事中,这是创作于慈禧太后的御厨比赛中,还有说法,是河南安阳的县令为老母亲制作的。这些传说我到现在都没有考证过,但在父亲的饭桌上总是被翻来覆去的作为谈资。
父亲那会儿在饭桌上嘱咐我说些漂亮话,给大爷们倒酒。我就打开父亲红白瓶儿的茅台,绕着圆桌挨个给不同的大爷倒酒,手轻轻一台,扑鼻的酒香就逸散开来,透亮的茅台酒缓缓地化成一条线,滴溜溜地注进一个个分酒器中。要是有父亲的山西朋友,有时候会喝家乡的汾酒。汾酒是清香型,就闻不到味道了。父亲不让我喝,他的朋友怎么劝也不行,他会以我明天要上课为由推回去,自己却喝的多了,脸也红起来。
我没有做过生意,但跟在父亲身边,我见过很多应酬。成年人的关系真的很复杂。我在饭桌上时,对生意是决口不谈的,只谈论家常。有人去公海上钓鱼,船队忙活一天,能钓上一条巨大的金枪鱼;有人去阿拉善的沙漠越野,十余辆牧马人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车队;有人在北京通州有座高尔夫球场……记得当时有位姓张的老板,他对父亲说起自己的超级跑车俱乐部,我当时听得兴起,父亲却打断他,不叫他说下去了。
后来父亲对我讲:‘对于这些人的大话,听听而已。你没挣过钱,钱不好挣的。社会上都说我们这些煤老板,就像一群中彩票的人,天降横财。可我告诉你,没人是先知,我承包煤矿的时候,谁知道煤矿能不能挣钱?饭桌上的话,说什么你也不要相信。那个张老板,他说他有多少超跑,又是法拉利,又是兰博基尼,他去年亏了多少钱你知道吗?他亏了两个亿。不然他怎么会过来找我谈生意?’
父亲的话我当时不全明白,只以为他是不想让我沾染上富二代的毛病。我当时的确对跑车有着很大的兴趣,父亲也是看出了这一点,他觉得跑车是个堕落的符号。可话又说回来,每个男孩儿都有个汽车梦,我也不觉得自己是那个不懂事的人,心里总还是觉得父亲杞人忧天了。但我还是答应他,绝对不会异想天开地飙车。可对于挣钱有多难,当时的我还是没有数的。
我和社会上的人想的一样。也许父亲创业是辛苦的,可是他如今坐拥煤矿,钻头一开动,就掘出煤炭来的人,还能有凌晨五点清扫大街的人辛苦吗?现在想起来,才发觉自己懂得太少。父亲当然很辛苦,可我并不是总能看到。那会儿他在北京和山西,内蒙那头来回奔波。
饭局上等我吃饱,父亲他们就要开始谈论生意,会叫我离开餐桌,不让我听他们的‘纷争’。其实他们只是想支开我而已。
我走后,饭桌上风云骤变。我隔着门,听过他们的谈判。有人酒品不好,借着酒劲,咆哮起来,倾倒着对价格的不满;更多时候是针尖对麦芒。父亲说了一个价格,对方马上驳回,提出一个离谱的价格要我父亲接受,就轮到父亲不满起来,开始列举市场的种种数据接着就听到拍击桌子的生意,桌上的餐具都震的跳起来,木桌子和瓷盘的响动的声音是不同的。‘不行!不行!’‘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换一家!’也有人的话术厉害,‘不谈了不谈了,我喝醉了不谈生意’。他们这样嚷嚷着,倒是让门外的我无所适从,我生怕他们中的一个人要出来上厕所,遇到我在偷听而尴尬。
成年人的友谊很复杂,或者说,我都不确定他们之间是否有真正的感情。他们只是生意上的来往吗?听着他们的争吵,觉得一定是的,可他们谈起感情来,一杯一杯地喝酒,喝到兴起,还要掉几滴眼泪,脸通红的,看起来是喝醉了,又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没有感情。等到生意谈完,几个人又勾肩搭背,互道老哥老弟,大笑地离开,让我彻底迷惑了。我还无法接受这样快的转变,甚至于我和某个老板大爷握手分别时,都还在想刚才他和我父亲是如何对骂的,他们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茶馆里的闽菜师傅原来是跟着另一个老板的,后来跟了我父亲,姓王,福清人。一些南方老板们吃不惯北方菜,总觉着酱汁太浓,要不然就是菜不精细;一顿新鲜的海鲜就可以包他们满意。师傅里里外外地张罗,从进货到烹饪。海鲜是从福清空运过来的,各种叫不全名子的螃蟹,蒸的个顶个的红,壳上还有白色和红色的斑点。撬开壳,里面装了满满当当的蟹肉和蟹膏,热腾腾的汁儿流了一手,还得赶忙抽几张餐巾纸擦净。汤中的白色肉球,据说是鲨鱼肉捣碎了制作的,里面还有其他的肉,用力咬的话会溅出汤来,就像撒尿牛丸。鳗鱼也经常上桌,据说福建的鳗鱼出口日本。
饭桌常常在节假日开张,两位师傅兢兢业业,没落下一桌饭。父亲待他们就像家里人,相当客气。
欢腾的饭桌上,父亲会对我说,‘喏,送条烟给师傅’。
父亲会到房间外,找一条像样的烟,让我去送给师傅。师傅说不要,我就跟师傅说:‘叔,我们一块儿抽,我也想抽了,就不跟您客气了。’我就把烟盒拆开,两根指头捻住一支软中华抽出来,对师傅讲:‘跟您借个火儿。’师傅一般也就不推辞了,自己也点上一根,给我也点着一根。我对着烟屁股狠狠嘬上一口。那股浊烟也不吸进肺里头,就到喉头那里,转一圈,再从嘴里吐出来。我们这一代没有多少烟瘾,抽着也就是假把式,不往肺里面吸。那烟就转着弯升到清空,升到最高处,好像穿透了房顶,化成纯白的月华往那月宫中飘去。
我打开窗户好散散烟味儿,长椿街的喇叭声儿就响起来,到晚上还挺热闹。风也就灌进来,不大,吹在身上正合适。师傅也不太说话,他吸得比我快,一支一会儿就吸完了。扔地上踩灭了,和我打声招呼,就准备回去继续做饭。我跟师傅说声‘得嘞,您辛苦’,就继续抽。长椿街再往南是牛街,那头都是回民,回民过节会去礼拜。
这样子吃饭实在是我难得的休闲,我不是没有学业的。父亲对我要求很严苛,他不希望我和饭桌上那些煤老板们一样没文化,补课班也没少报。但另一方面,他还是希望子承父业,继承他的煤矿。他希望我出国的,经常对我念叨美国的沃顿商学院,也不知道他哪里听来的,可能他的朋友的孩子有去那里念书。
去沃顿干嘛呢?难道经营一个煤矿,需要一个MBA学位吗?可我以后要干什么,我当时并不清楚。我当时没有现在有干劲儿。我知道自己会有个价值几个亿,或者更高的煤矿,只要开动机器就能直接挖出钱来,所以我总觉得学点人情世故就够了。我当时很迷茫。我就在走廊里抽烟,抽的直到长长的一支燃得只剩滤嘴,滤嘴被焦油染透。”
……
这一段几乎是我一气呵成写就的。我写的是父亲的饭局。在我高中时,父亲还是常常喝酒的,但比一四年以前文明多了。父亲也不是我儿时的小马仔了。假如他还需要卑躬屈膝地给人敬酒,说漂亮话,那他断不能叫我去饭桌上吃饭。我觉得全天下的父亲都想在孩子面前顶天立地。
到了高中,我已经不再像小时候一样对酒文化嗤之以鼻。喝酒,作为北方的一种习俗已经千年,不是一两代人可以改变的。我也慢慢可以喝上几两,虽然不多,但可以为我父亲挡酒。我想这就是所谓“上阵父子兵”吧。
我高中一直很迷茫,我是喜爱文学的,但经商对于我是更好的选项。
发财这个事情,永远是有钱的人更容易赚钱。比方说煤炭期货,即便你可以预测行情,但没有初始资本,都没有基本的入场券。
父亲破产对我来说未必是坏事。我现在反而可以随心所欲地写作。写作需要作家对生活有深刻的体悟。当然,很多所谓的老油条,对社会的了解比作家要更透彻,但写作还需要总结和表达。
再说说饭桌上的这些人吧。我发现所谓富人和普通人,他们在价值观上是不同的。我正在写的这篇小说里,他们的确有各式各样的花钱的方式。对于财富的使用也比常人更大胆。对于使用财富的边际也比常人更宽,也就是不受一般道德的约束。
这可能源于富人对于自己未来收入的客观预期。比方说父亲的某个公司能够上市,那么他的财富就将会迅速膨胀。对于这些煤老板而言,煤矿的增产、煤炭价格的上涨甚至煤矿获批开掘都会带来相当的收入。他们不介意花大钱,而获得可能大得多的回报。而普通人是靠工资活着,工资是死的。
可能对于普通人,假如不算股票一类的话,或许只有对于孩子的投资可以有高回报。所以家长们的教育投资都是大手笔。当然这也跟文化相关。
说回到小说本身。
我希望读者了解我,以及小说中的“我”曾经富足的生活状态。这样大家就能理解小说主人公对于现在的生活表现出的不满。其实我自己也是这样。父亲破产之后,没能出国的我回归到了国内大学的环境。生活的反差让我不能很好地融入我舍友他们的生活。我将自己沉浸在艺术的世界里,不和他人交流。
家里横生变故以后,我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学业里。
傍晚六点下课,我会先去操场跑半个小时,保持身体的强劲。干大事的人都需要身体健康。然后就骑一辆自行车,到图书馆的通宵自习室。自习室边上有一台自助咖啡机。我通常会点一杯黑咖啡,九块钱。黑咖啡没有额外的糖和牛奶,我觉得这样不会有多余的卡路里摄入,而且我并不希望好喝的咖啡麻痹我的神经,只要苦就够了。这杯咖啡可以保证我学习到晚上十一点,不会走神。我不会原谅自己走神的,但我很唯物,我知道人是无法单纯通过意志对抗惰性的。自习结束,赶回宿舍,抢在舍友前面洗完澡。这样可以在熄灯前晾干头发。
我在大学里是上文学系的。其实我更愿意说自己是理科生,我觉得自己的思维方式,在中学时代的熏陶后,一直严格执行着理科思维。理科思维和文科思维是完全不同的。文科生总觉的自己是文艺青年,他们活在浪漫而自我的世界里。我不同,我很少做梦,我清楚世界是残酷而现实的,时不待我。
当然,我说自己是理科生还有另一层缘故。我高中时候原本是国际部的学生,我对数学还是有些天分的。那会儿有个教材叫《奥数教程》,蓝色的,我高一时学习数学竞赛课程的时候接触过。当然,对于更高水平的竞赛,这点还是不够的,只能作为入门。要想在国内的竞赛中取得成绩,还需要研究单墫等教授的教材。但对于一个志向出国的数学爱好者来说就绰绰有余了。我做题很快,也能钻研出一些很难的题目,往往让我出些风头。我那会儿想,自己或许做不了数学研究,但凭着天赋,一定会成为一个工科的教授,可能会去研究汽车发动机。
但后来父亲破产了,我就打消了出国的念头,决定要参加高考。但作为理科生参加考试,拉下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知识实在有些多。而文科生的考试要简单的多,或者说,不需要像理科一样提高解题能力,大多都是背诵和论证,更适合我。
上了大学之后,文学系的氛围和我有些隔阂。这些浪漫派的人,生活太过无所事事,而他们的作品,他们的诗歌,实在是无病呻吟。至于那些过于刻苦的人,我却又质疑他们学习的意义。我认为文科,重要的是思辨,是体验,而不是死记硬背那些课本上的方块字,尤其是你明明知道期末考试之后转眼就会忘记。
……
就说这么多吧。我还是希望小说中的“我”可以摆脱对生活的不满,可以找到一个新的开始。
对此,我决定设计一个角色。在《罪与罚》中,这样的角色是妓女索尼娅;在《荒原狼》中,这个角色是赫尔米娜和她的魔剧院。宗教离我太远,我听不到宗教的圣歌。在国内与此类似的只有某种政治哲学或者狂热的民粹主义。至于哲学,我认为一定是解决生命矛盾的灵药。可我还没有自省出多么深刻的方法论哲学,只能东抄西抄。所以哲学角色还无法被我驾驭。
大概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我想到自己生命中也有一个女孩子。和她的故事可以作为很好的开场。虽然素材有了,不过这是我的一些私事,是否要写进作品里,带给我很大的困扰。我想还是写吧。
“……
我很忙,哪有时间谈恋爱呢?对于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尽快成功。女生是情感动物,不如男生快刀斩乱麻,和女生相处起来太复杂了。
我和女生相处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和一个女生很熟,现在也不怎么联系了。其实我们没有生分的理由,只是她去了美国,而我还在国内。我一直这样想:和女生太熟没什么意义,因为她们大多都会回归家庭的。
有的时候我又很矛盾。这样看待感情或许过于功利化了。
我时常看她的社交媒体。
比方说今天,她发了一条文案‘A fine afternoon’,也就是一个美好的午后。看到她笑,我也不自觉地笑了。她正和她的同学在树林里野餐。不去考虑疫情,这样美好写意的生活在美国比比皆是。我挺羡慕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的,不用像我,考虑的太多。
她可以听外国的流行乐;吃塞满波士顿龙虾的三明治;坐在‘很便宜’租来的道奇跑车上看海岸的落日;享受‘超级碗’橄榄球赛;还可以在电影院看到国内不上映的电影……
不过我是男孩子,背负的自然要多一些。
她和我从小就认识了,我们一起上的小学、初中、高中。不像我,我老家是山西,而她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我倒想说我们是青梅竹马,事实上我俩第一次认识还是因为打架。”
……
我虽然提到了恋爱,但也不希望读者以为我喜欢她。假如她读到了这篇小说,对我产生了误会怎么办呢?看来这段还要修改。
“我记得小学那会儿,她就和男孩子差不多,头发特别短,而且从来没见过她穿过裙子,打起人来毫不手软。我们小学那会儿都打架,凶得跟一只只小兽似的。我小学个子窜得快,班里就有两个比我高。尽管我到初二就不怎么长个子了,但在小学,我又高又壮。那会儿我一身火气,我现在也说不准那会儿为什么到处惹事儿。我那会儿两条校服袖子当腰带系在腰上,校服就耷拉在屁股后面,趁着老师不在的功夫,抡起拳头就往那些刺头身上招呼,对方往往也反应的很快,侧身一躲,马上就起脚开始踹人。她那会儿每天冷着脸,留着过短的头发,每天独来独往。我们看不惯这个假小子,发誓必须教育她一顿。
和她的第一架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几个男孩儿下了体育课就把她围住,就要打她。她小学时没有朋友,我们几个看准这一点,觉得没人会给她出头。这样子想其实已经很无耻了。我们当时围着她,还在喋喋不休地‘放狠话’。
‘你是不是很猛?’
‘你头发真难看呢!’
‘你怎么不说话?’
我必须辩解一句,我不记得我也这样说了。很明显这些都是坏孩子。我没有这么坏。小时候人其实不太能辨别好坏,我大概就是这样。
她忽然一记鞭腿抽到我旁边男孩儿的头上,我寻思着应该是踢到太阳穴了,那个男孩儿忽然就这么垮了,像泄了气一样没知觉地缩在地上了,我扭头看到的时候已经昏迷了。
另外几个男生没骨气地就这么跑了,后来我学到一个成语叫“溃不成军”,马上就想到这些人。我是领头的,没有跑,可也被她的威势吓到了。踢晕了那个男孩儿,看着叫了几次也叫不醒,她第一次露出慌张的神情。
我记得很清楚,她问我:‘不是死了吧?’后来我经常拿这句话笑话她。
那个男孩儿当然没死,只是叫她给踢晕了,我们把他送到校医室,只说是他自己撞到篮球杆儿上撞晕了。我俩也没有回去上课。可能她那天有点后怕,而我恰好和她在一起,她和我说了挺多话。我早就记不得我俩说了什么,毕竟是小学发生的事情。那会儿发现,这个女孩儿其实并不像她外表那样‘桀骜不驯’,其实她希望有个人可以和她讲话。这次之后我们就熟了起来。
那几个跟我一起的男孩儿我反而不怎么来往了。做人最需要讲义气,我那会儿看不起他们,他们也不好意思再来找我。他们见了我就躲着走。
其实这样反而很好。我顺理成章地和坏孩子撇清关系。
平时和她打打闹闹,小学越来越熟,以至于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俩还总是打架,她打我打得很凶。不过我没有被打晕过,还是要感谢她心慈手软的。
我们上了同一所初中。她留了长头发。头发虽然是慢慢留长的,但等我开始留心,实在惊讶于她竟然淑女起来。初中的同学都以为她是温柔而无害的,我那会儿愤愤不平,认为他们被她欺骗了。
我那会儿对那些同学说:‘她小学可爱打人了。’
‘小学谁不打架呀!’
‘女孩子哪有不打男孩子的?’
我就说:‘你们是没见过,她的腿,能踢那么高!’
我用手比划着,接着指着太阳穴说:‘能爆头!’
她就在一旁捂着嘴轻笑起来,那笑容实在太甜美,看到的人根本不会信我的鬼话。果然,他们就开始嘘我。
‘别扯了!’
‘太扯了,谁信啊。’
由于我过分的耿直,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小学。有次我还像小学时那样和她打闹,拿拳头打她。其实她要招架我的拳头实在是简单不过,但她就是抱着头,竟然也不还手。我越打越欢,叫嚣起来:
‘还手啊!还手啊!’
她还是不还手,我觉得奇怪。停手才发觉她竟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这可把我吓了一跳。我没见她哭过,心里慌乱起来,我也没有哄过女孩子。我就用手推她胳膊,和她讲:‘别哭了嘛。’她还是哭,把头埋得更深了,还挥手把我推开。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呢?心里一激灵,就想:不然扮鬼脸吧。
我就把嘴撅起来,舌头伸出来,眼睛向鼻梁转动,弄成斗鸡眼。对她发出怪异的声音。她还是不看我。
‘看我一下,我现在特别好玩。’
接着我双手飞快地抖动起来。
也不知道是我扮蠢起了效果,还是我的话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偷偷瞄我,扑哧一下笑了。可能是觉得这样就被我逗笑了,刚才的哭泣就太尴尬了,她反而哭得更厉害了,说是嚎啕大哭一点也不过分。
‘喂!你在干嘛呢!’
班主任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听到这声音,我在心底大呼不好,这个时候通常就必须盘算着怎么解释了。万一云甄揭了底,那我的解释马上就会变得苍白。
‘老师,我俩闹着玩呢。’
她竟然帮我解了围,我心底充盈起感激的情绪,想双手握着她的手,对她点头哈腰地致谢。不过她还是在和我闹着玩嘛!下次可不要这样了。把我吓得厉害。看来我还得教训她,她怎么能这么开玩笑呢?我得弹她脑瓜崩。正当我又开始幻想,转过头一看,我俩的目光碰在一起。
她眼睛都哭红了,能看见血丝。乌黑的发丝粘在额头上,脸蛋也泛起红晕。但她还是对着老师和我微笑起来,真诚热切。她竟然笑得这么好看!怪不得大家都被她迷住了。但我又能感觉到她笑着有些委屈。
可为什么呢?我很久没有仔细看过她的脸,突然意识到她不是假小子了,她也长成少女了,在这之前我一直把她当男孩子看。
她一直很漂亮,我现在还这么想。当时我却才认识到这一点。她一定不想我再把她当男孩了。
那天在学校怎样我记不清楚了。估计回家时还在琢磨她是女孩子的事情。
……”
现实里的事情和笔下的差不多。自己写的或许太可笑了。我毕竟很久不和女生说话,连怎么和女生相处都显得笨拙。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些小男孩儿和小女孩儿之间的事情。我很难苛求读者去喜欢这些幼稚的回忆。
这些事情事实上对我来说更像私人的回忆。
事实上那天之后,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生分。但我对她女孩子的身份开始留心。我们之间打打闹闹少了,能做的有趣的事情反而多了。
这些事情在小说里应该怎么描写呢?怎么让读者看着有趣还是个问题。
之后的日子我还没有开始写。
那时候我们玩的事情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很容易写成流水账;更何况很多事情放在今天来看其实没什么意思。
很多时候关系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开展的。
我俩大多数时候在学校学习,周末会去什刹海散步。
我和她都喜欢文学。我那时候我会写信给她。尽管我们天天在一起,我还是认为写在信纸的语言比嘴里说出来的更有分量。
我们把信寄存在一家小店,五年后才可以取出来。
她会在学校的音乐教室弹奏肖邦的夜曲,她说她很喜欢傅聪。
我那会儿不知道谁是傅聪,也不懂什么G小调,B大调,但我会听她弹一下午琴,直到夕阳金黄的余晖从音乐教室的窗沿散在木地板上,轻柔地,触碰到她踩着踏板的鞋子;她整个人接着就淹没在光的海里。那会儿,她的夜曲好像是圣歌。
临近考试,她会把手机交给我,叫我好生保管,这样她就能安心考试了。
初中到高中,我们就是过的很普通,但又有着独一无二的仪式感。
小说这部分就写类似的事情吧。
不过虽然这些事情对我而言很有趣,但其实还是孩子似的交际方式。
她家里的条件比我好的多,这我一开始也不知道。我们的差距不是简单的财富对比就可以说明的。可能只有少年时代,这种相对纯粹一点的交际才可能发生。等到成年,物质生活的比重会逐渐放大。
人都是经济活动的产物,不是吗?
所以我小说里专门写了这样一段,来说明她的家庭条件。
这段小说的背景是我和她在高一冬天的某次外出游玩。“我”嫌外边冷,想往家那边走,就跟她说想去西单大悦城。其实小说里“我”的家就在那头。“我”和她吃顿饭,看个电影,就能回家了。这样符合我高一时候的性格。
而那是她第一次带“我”去她的家。她的家在景山前头一条街的四合院。
“……
‘这是个什么地方?’
我就这么直挺挺地问她。她既然这么说,那么这个四合院就应该是她家了。但这件事显然超出了我的认知。我见过有人住在别墅里,但说白了就是村里修的西式小二楼。在北京这么久,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地方还有人住。“
‘这是我家呀!’她看着我都快笑出来了,‘你怎么跟傻了似的?’
‘但这不是军事管制区吗?’
‘这是民宅呀!大,宅子!’
她给我搞糊涂了,我指着那边的大门,又怕那两个卫兵看到,又缩回手指,问她说:‘你说的是那边有人站岗的地方吗?’
‘是——呀!’
‘啧,你别骗我了,这不都是领导人住的地方吗?’
‘领导人都住中南海,我还去过呢,还有玉泉山那头。’
‘玉泉山不是我们山西孝义那头的……’
‘哎呀不是,在香山那头儿。’
‘那你这是啥?’
‘你想知道呀?我这个……’
我当时没听她说完,我觉得她在开玩笑,我跟她说我还想去大悦城看场电影,再晚就得打车了。
‘你都来啦,不到我家坐坐吗?’
‘合着你也要回家,给我骗过来了呗。’我就开始调侃起她。
‘哎呀不是!你刚才说了也,是不是?哦对,你家不就住在大悦城那边吗?你不就是想骗我过去然后跑了吗?’
她这样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就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她,末了,我问她,‘你家里有人吗?’
‘没人的话,你想要做什么?’
‘我想割你腰子。’
她就笑着捶在我身上,当然没用她的功夫,而我就假装逃跑。
……”
她家里人应该是身居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