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靴子淌过井下的积水,工人带着我在蚁穴般的空间穿行。
这些矿场我去过几次,应该可以嵌入到小说里。
“我大学室友们以为我比他们还穷些,竟然有个人对我炫耀他三千五百块的生活费。我不是最穷的,我们宿舍有贫困户,一个景德镇的同学。我一开始还以为景德镇瓷器畅销,是个富裕的小镇,看来也不全面。可是,可恶,也许我比景德镇的同学更敏感,他的炫耀越发使我生厌了。
他以为我没有过好日子吗?
怎么可能,我父亲生意还好的时候,我经常跟着他去各种饭局。他在山西开煤矿,在北京工人体育场附近开了几家酒吧和会所。酒吧和会所是我高中时候才知道的,具体是哪家父亲也不告诉我。
他是怕我和染上恶习,我懂事,明白这个道理。也许以前的我并没有那么勤奋,但这并不影响我远离那些酒吧与夜店。
念大学前我也是吃香的喝辣的,现在难免有些戒断反应,也是人之常情。当我那个舍友向我和其他舍友吹嘘他和一个女生去了威斯汀酒店共度良宵时,我很想把以前的照片也拿出来,跟他讲不管是康莱德酒店,四季酒店,还是洲际酒店,我以前都是常客;更想直接告诉他,我家旁边就是丽思卡尔顿酒店,连美国总统都住过……但很快我就抑制住了这样幼稚的想法。
只要是人,都是嫌贫爱富的。是的,我可以把以前的生活说的天花乱坠,让他们眼花缭乱一时。可是假如他们因为我的虚荣,而提出要我请客的要求,我就会像小丑一样被晾在那里。我也明白虚荣只会耽误事儿,留给人一个不好的印象,大家都享受被赞誉,没有人喜欢生活在别人的优越感里面。
人性不就是这样吗?你也许觉得可笑,觉得我是个夸夸其谈的人。可是,即便我大学还没有毕业,见的就比一般学生多得太多。
他们,哈,他们的生活都过于幸运了,享受的都是和平,安逸的生活而已。他们的生活,我可以马上复述给你:学习,考试,书本,可能还参加个社团。仅此而已。
我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听舍友说完,还不时表达一下‘羡慕’。我的行为很虚假吗?我觉得也不是。大学生应该学会更加社会化的社交方式。直来直去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只会让人生厌。每个人都需要倾听者,我倾听他,获得他的好感,投桃报李,无可厚非。而那个生活更拮据的同学已经扭过头去,戴上耳机开始自习。
他的故事怎么样呢?假如从文学的角度,似乎没什么有趣的。舍友长得好看,个子又高,篮球还打的好。从小孩子的角度,这就是完美男孩儿了。但假如我是女孩子,我不会轻易认定这样的男孩子可以作配偶。外貌终究是一种太肤浅的东西。假如我是女孩子,我要看这个男孩儿有没有才华,上不上进。当然还要门当户对。门当户对是有意义的。谈恋爱,假如只是为了有个情感支柱,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结婚,那简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不过故事的主角既然是他,那我实在没什么发言权。
舍友的女友是管乐团的成员。她是在年级里的篮球比赛上认识了舍友。二人之后就有了联系方式,刚认识了三天,舍友就向那个女孩儿表了白,两个人就在一起了。认识了一周,二人一起吃了几顿饭,舍友就带她去开房去了。
我不羡慕这样的爱情。假如不是女孩儿太放荡,就是太傻了。我不太相信几天的甜蜜爱恋就可以让女孩儿付出身体。更何况一见钟情本身就是简单的动物性判断。
‘不愧是你!简直是津门第一浪子。’
舍友讲完,十分得意。我拍手叫绝,给了他十足的牌面。对于这样一个傻男孩儿,只需要夸奖他就好了。”
……
又是典型的拉斯柯尔尼科夫式人物的心理描写。黑塞有本书叫《荒原狼》,主人公正是徘徊在“人”所代表的小市民生活方式和审美方式和“狼”所代表的尼采超人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方式的矛盾间。
在我现实生活里,确实存在着炫耀自己生活条件的同学。他们是一种很好的素材。透过他们我看到一类人的特质。这些生活优渥的人,确实有一定的资本自豪。
我的小说里所说的并不都是编造的。的确,我的那个大学舍友并不知道我过去非常有钱。不像小说里,他的话没有伤害到我。我的父亲做了一些资产转移,他的确变成了老赖,也没有那么多钱能随心所欲地供我出国念书,但我也不至于直接旱死。
我相信那个小说中去开房的舍友一定伤害到了那个贫苦的舍友,至少一定会在对方心中产生隔阂。我以一种旁观者,或者说作家的角度研究了那个景德镇的同学。这些炫耀反而使他加倍努力了。他现在一边领着助学金,一边领着奖学金。
但是在小说中,我还得让“我”继续受伤,毕竟关涉到小说的主要矛盾。
其实我也去过夜店,出国留学的男孩子多多少少都会主动去了解。我们以为天天跳舞就是外国人的社交方式。后来我看了《藤野先生》,发现那时候很多中国的留学生也天天跳舞。我刚上高中那会儿去过几次,几个高中同学凑在一起,晚上到工人体育场外找酒吧。十点钟十一点钟正是热闹的时候。
你远远就可以听到跑车的声音。那是由发动机十二个缸体同时做功发出的由远及近的轰鸣声,远远一看就能看到呼啸而来的超级跑车。假如孟母尚在,就会知道北京很多地方不适合学习,我那会儿就见全了各个品牌的跑车。法拉利、兰博基尼、迈凯伦比比皆是,至于GTR、奔驰GT、宝马M8、路特斯也都见过。夜店门口就像车展一样华丽。红色、绿色、紫色、彩虹黑色的车衣炫耀着华贵的色泽,就像把宝石磨成粉洒在车身上。后来也路过小城市的夜店门口,即便有跑车,也是三十来万的福特野马为主。哪个青年能将家里的奥迪开出来,都可以很拉风。而在北京那头,去夜店同学都把奥迪A6叫做‘买菜车’。
大紫的蝴蝶门向上打开,迈凯伦里面的男人和女孩儿就迈出来,我和其他几个男孩子的目光就都被女孩子的腿吸引了。就看见一条纤细紧致的穿着黑色丝袜的腿款款迈出,脚上有只小巧的红色高跟鞋。接着身体一半探出,就看到她短的过分的裙子。等身体完全出来,我才得以看到女孩儿姣好的面容和白皙的双臂。
我们那会儿才十六七岁,这些女人也就二十几岁,恰恰是这几年,一个女孩儿的身体就成熟起来。这些女孩子对我们的杀伤力太大,商品化的妆容和身姿大大震撼了我们。而学校里的女孩子还穿着单一颜色校服,身体还没发育完,有些人还大大咧咧的,没有矜持的概念。我们对这从跑车上下来的姑娘品头论足,当然躲得远远的,怕女孩子身边的男人听到。
我们领头的男孩儿叫王海,我叫他‘夜店小王子’。他自己吹嘘自己经验丰富,我现在想来他当时最多去过几次。
他领着我们过了夜店的安检,舞曲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震耳欲聋,就进入了迪厅,头上彩色的灯就在闪烁和舞动。我记得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就过来问我们。我也没听清说了什么,电子舞曲的声音太大了,他大概就是问我们坐在哪里?王海和他说了一通,他就领我们坐到非常靠近DJ的一个卡座,离舞池非常近。我们坐在沙发上,王海就要点酒。他指着酒单和那个经理说,就看见那个经理摇了摇头。我们就笑话王海是假把式,连酒都不会点。
王海探头过来,一脸郑重。
‘今天晚上XX要来,这个卡座最低消费是XX。’
我记得当时每个人要出一千多块,我对于预期就是两三百。大家最后投票表决,还是留在这个卡座上。我不是丧气星,既然大家都同意,那我也没什么好反对的。王海先替大家出了钱,一会儿桌子上就摆满了酒和杯子。他给我们用绿茶和酒调制饮料,我喝了很多。
之后大家在王海的带领下就开始跳舞了,其实王海也不会跳,大家就是在舞池里胡乱扭动身体。
当时跳到一点钟,王海说的那个外国DJ姗姗来迟,我已经疲惫了。和他们打了招呼就走了。在燥热的舞池里跳得很累,一出夜店,音乐一下子消失了,我耳朵都有些听不清。凉风吹来,我一下子就吐出来了。
我没有和父亲说过,假如说了,免不了挨一顿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