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4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院2024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院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
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三、材料提交
通过初审并被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生证或学生卡复印件;
3.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打印(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时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3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
3.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0分钟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咨询电话:022-85356510(谢老师)